Discussion:
Ãö©óŠí±Jªk³W
(时间太久无法回复)
jd
2004-04-22 14:46:00 UTC
Permalink
我看了一下住宿組的住宿法規
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
希望住宿組人員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問,

我的情況之前我已經描述過了,希望住宿組的服務人員

可以幫我解答一下,住宿組之所以認為我只能住到這個

學期是根據哪一條規定,之前住宿組的回答我想應該是

以第二條為標準,但是我也說過,休學不算在正常修業

年限中,所以我的正常修業年限是到明年六月,希望住宿

組人員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好嗎??就算要我退宿,也應該

讓我知道是依照什麼規定吧.......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1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15]
dow
2004-04-23 04:58:07 UTC
Permalink
Post by jd
我看了一下住宿組的住宿法規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希望住宿組人員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問,
我的情況之前我已經描述過了,希望住宿組的服務人員
可以幫我解答一下,住宿組之所以認為我只能住到這個
學期是根據哪一條規定,之前住宿組的回答我想應該是
以第二條為標準,但是我也說過,休學不算在正常修業
年限中,所以我的正常修業年限是到明年六月,希望住宿
組人員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好嗎??就算要我退宿,也應該
讓我知道是依照什麼規定吧.......
研究所碩士班,教務章則正長修業黏限是四年,--
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jd
2004-04-27 09:09:10 UTC
Permalink
Post by dow
Post by jd
我看了一下住宿組的住宿法規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希望住宿組人員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問,
我的情況之前我已經描述過了,希望住宿組的服務人員
可以幫我解答一下,住宿組之所以認為我只能住到這個
學期是根據哪一條規定,之前住宿組的回答我想應該是
以第二條為標準,但是我也說過,休學不算在正常修業
年限中,所以我的正常修業年限是到明年六月,希望住宿
組人員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好嗎??就算要我退宿,也應該
讓我知道是依照什麼規定吧.......
研究所碩士班,教務章則正長修業黏限是四年,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我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滿意的答案,我知道貴單位覺得我很煩,

我也覺得住宿問題讓我很煩,但是還是希望貴單位仔細看一下我的說明,

****休學一年不加入「正常修業年限」之中****

,我們系上的助教也說我還能在唸一年,可以念到明年六月,既然貴單位回答

說正常修業年限是四年,我的正常修業年限到明年六月,那是否我就能住到明年

六月呢?

另外,我的學號是R89123011,是否可以幫我查一下,我的住宿期限到什麼時候呢?

說不定可以到明年,那我的問題就自然消失了,麻煩您了,謝謝.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6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17]
dow
2004-04-28 04:22:20 UTC
Permalink
Post by jd
Post by dow
研究所碩士班,教務章則正長修業黏限是四年,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我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滿意的答案,我知道貴單位覺得我很煩,
我也覺得住宿問題讓我很煩,但是還是希望貴單位仔細看一下我的說明,
****休學一年不加入「正常修業年限」之中****
,我們系上的助教也說我還能在唸一年,可以念到明年六月,既然貴單位回答
說正常修業年限是四年,我的正常修業年限到明年六月,那是否我就能住到明年
六月呢?
另外,我的學號是R89123011,是否可以幫我查一下,我的住宿期限到什麼時候呢?
說不定可以到明年,那我的問題就自然消失了,麻煩您了,謝謝.
研究所碩士班住能住宿的年限就是四年,超過年限和大學部一樣,要等新生分配後有
空床位再申請.--
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Ÿï€l¬h€B
2004-04-28 08:04:26 UTC
Permalink
Post by dow
Post by jd
我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滿意的答案,我知道貴單位覺得我很煩,
我也覺得住宿問題讓我很煩,但是還是希望貴單位仔細看一下我的說明,
****休學一年不加入「正常修業年限」之中****
,我們系上的助教也說我還能在唸一年,可以念到明年六月,既然貴單位回答
說正常修業年限是四年,我的正常修業年限到明年六月,那是否我就能住到明年
六月呢?
另外,我的學號是R89123011,是否可以幫我查一下,我的住宿期限到什麼時候呢?
說不定可以到明年,那我的問題就自然消失了,麻煩您了,謝謝.
研究所碩士班住能住宿的年限就是四年,超過年限和大學部一樣,要等新生分配後有
空床位再申請.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喔........如果沒理解錯的話
所以說學校不能以學號來趕人
(只能當住宿管理人員對住宿人數調度的提醒參考)
還是得看實際上住宿人
有沒有在修業期間內住滿四年才能執行"請出"動作囉

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原問想問的問題?^^
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1pc1n118.g1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93]
jd
2004-04-28 15:12:22 UTC
Permalink
Post by Ÿï€l¬h€B
Post by dow
研究所碩士班住能住宿的年限就是四年,超過年限和大學部一樣,要等新生分配後有
空床位再申請.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喔........如果沒理解錯的話
所以說學校不能以學號來趕人
(只能當住宿管理人員對住宿人數調度的提醒參考)
還是得看實際上住宿人
有沒有在修業期間內住滿四年才能執行"請出"動作囉
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原問想問的問題?^^
是的,沒錯,因為台灣大學學則的休學規定中,休學後

復學的年級是你休學的那一年,我是一上休學,所以一年後

復學我還是碩一上,到現在碩三,住宿年限是四年,我目前

只就學了三年,所以還有一年,只是住宿組好像跟我雞同鴨講,

一直跟我說碩士班住宿年限四年,我也知道四年啊,可是我就是

只念了三年,通知我說只能住到這學期,住宿組也不願意查一下

我到底住了幾年,或是明白的告訴我,如果休學一年,就只能

住三年,如果休學兩年,就只能住兩年,不要一直跟我說住宿

年限四年,這句話講一百次也不會解決我的疑問啊-.-

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6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19]
dow
2004-04-29 00:30:03 UTC
Permalink
Post by jd
Post by Ÿï€l¬h€B
喔........如果沒理解錯的話
所以說學校不能以學號來趕人
(只能當住宿管理人員對住宿人數調度的提醒參考)
還是得看實際上住宿人
有沒有在修業期間內住滿四年才能執行"請出"動作囉
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原問想問的問題?^^
是的,沒錯,因為台灣大學學則的休學規定中,休學後
復學的年級是你休學的那一年,我是一上休學,所以一年後
復學我還是碩一上,到現在碩三,住宿年限是四年,我目前
只就學了三年,所以還有一年,只是住宿組好像跟我雞同鴨講,
一直跟我說碩士班住宿年限四年,我也知道四年啊,可是我就是
只念了三年,通知我說只能住到這學期,住宿組也不願意查一下
我到底住了幾年,或是明白的告訴我,如果休學一年,就只能
住三年,如果休學兩年,就只能住兩年,不要一直跟我說住宿
年限四年,這句話講一百次也不會解決我的疑問啊-.-
四年住宿權利是指,從你註冊進台大開使始算,其中你因其它原因也包含在內.
我也許表達不是很清處,所以很惱,請見諒,所以承辦人用學號來區份.--
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jd
2004-04-29 02:46:20 UTC
Permalink
Post by dow
Post by jd
是的,沒錯,因為台灣大學學則的休學規定中,休學後
復學的年級是你休學的那一年,我是一上休學,所以一年後
復學我還是碩一上,到現在碩三,住宿年限是四年,我目前
只就學了三年,所以還有一年,只是住宿組好像跟我雞同鴨講,
一直跟我說碩士班住宿年限四年,我也知道四年啊,可是我就是
只念了三年,通知我說只能住到這學期,住宿組也不願意查一下
我到底住了幾年,或是明白的告訴我,如果休學一年,就只能
住三年,如果休學兩年,就只能住兩年,不要一直跟我說住宿
年限四年,這句話講一百次也不會解決我的疑問啊-.-
四年住宿權利是指,從你註冊進台大開使始算,其中你因其它原因也包含在內.
我也許表達不是很清處,所以很惱,請見諒,所以承辦人用學號來區份.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你這樣說我就懂了,問題是,你們這種規定,符合住宿法規的哪一條??
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四、自願退宿。
五、勒令退宿。
六、經證實感染後天免疫症候群(帶原及發病)者。

上面六條退宿的規定,您的意思本來是以第二條當作我的退宿原因,

但是從現在您新的解釋看來,也不是以第二條為標準,因為以第二條

為標準,我明年六月才「應」畢業,所以,您是以第一條的規定要求我

退宿嗎??

如果是以第一條為退宿原因,那這個住宿契約是什麼時候訂的?

如果這個住宿契約的規定與細則很長,不方便打在網路上,麻煩您

告知,我直接去住宿組閱覽,再次麻煩,不好意思,我只是希望一切

問個清楚。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6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20]
Ÿï€l¬h€B
2004-04-29 06:23:51 UTC
Permalink
請容我拾同學牙慧及對住宿組主張的猜測提出以下幾點:

1.學校與住宿學生之間是否有訂定"宿舍管理辦法"以外的契約?

2.如果沒有,照
'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'
http://info.ntu.edu.tw/sec/All_Law/4/4-14.html

十三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四、自願退宿。
五、勒令退宿。
經證實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.I.V.)帶原者及發病者,
學校應予以適當之輔導安置。

這次的狀況應該以第二項為依憑
照前述看來問題的癥結似乎在於:
"正常修業年限"及"休學是否納入正常修業年限"的認定

2-1.修業年限在"國立臺灣大學學則"的相關條文為:
http://info.ntu.edu.tw/sec/All_Law/2/2-01.html

第 十七 條:略(大意:大學部除醫與獸醫學學院外均為四年制)
第十七條之一: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不能修滿應修學分者,得延長其修業期限,
最長以二年為限。略。
第七十二條:碩士班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。略。但以在職進修身分錄取之
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,
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,最高以二年為限。略。

所以大學部有4年制的統一規定,超過需辦理延畢;
研究所則依各系所可以1~4年,期間不需辦理延畢。

若照同學所言90%學長姐皆4年畢業,推測其系所選擇以四年為其系所正常修業年限。

2-2."休學是否納入正常修業年限"這項在下並沒找到明確的規定條文,
但是如果休學納入正常修業年限的話,
89開頭的研究生這時沒畢業就應該退學了。

3.如果"四年修業年限"及"休學不納入正常修業年限"為真,
又僅是依據"國立臺灣大學學則"及"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"的話,
學校沒有權力依上述退宿條款將仍在修業(在學)的研究生"請出"宿舍。

4.在部分系所修業年限較長與床位有限的狀況下,勢必影響到新進研究生的住宿權。
住宿組希望床位流動率能加快,讓大部分人都能抽到宿舍住,因此煞費苦心。

大膽猜測住宿組的想法應該是,
"自入學開始只能有4年的住宿權,休學視為放棄休學該年的住宿權"
(此想法並無條文依據)
且住宿條文中規定為"修業年限"而非"入學年限",
所以依學號判定來執行"請出"宿舍的權力並不合理。

住宿組對延畢同學的住宿權優先順序是排在新生之後,
但是讀四年的研究生並非延畢生,住宿權排在新生之後也不合理。

如果住宿組堅持此想法,可能必須從修訂"住宿法"著手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1pc1n118.g1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93]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1pc1n118.g1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94]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1pc1n118.g1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94]
jd
2004-04-30 04:39:27 UTC
Permalink
如果住宿組堅持此想法,可能必須從修訂"住宿法"將"修業年限"改為"入學年限"著手
感謝這位同學,很清楚的條列出我跟住宿組爭執的焦點,

跟我想的一樣,我也認為就現今的相關條文看來,住宿組並

沒有權力要求我在這學期結束之後要辦理退宿,只是不知道住宿組的

態度是如何?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pc3.history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21]
dow
2004-04-30 08:39:07 UTC
Permalink
(此想法似無條文依據)
且住宿條文中規定為"修業年限"而非"入學年限",
所以依學號判定來執行"請出"宿舍的權力並不合理。
住宿組對延畢同學的住宿權優先順序是排在新生之後,
但是讀四年的研究生並非延畢生,住宿權排在新生之後也不合理。
應該只能請89開頭的同學出示其確實仍在修業期間的相關證明吧!
(可能包括休學年度證明.由系辦或指導教授簽署之該生正常修業年限為四年之證明 等)
如果大部分系所正常為兩年畢業且休學非普遍現象下,
住宿組大概可針對入學2年以後的住宿生請求以上證明,以保障新生住宿權
如果住宿組堅持此想法,可能必須從修訂"住宿法"將"修業年限"改為"入學年限"著手
這位同學的說法,非常有價值,住宿組的用意是希望能讓床位能儘量提供給新生,
條文部份如果有爭議,我們會再找研教組研究.住宿組會從寬解釋.
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jd
2004-05-04 02:05:52 UTC
Permalink
Post by dow
這位同學的說法,非常有價值,住宿組的用意是希望能讓床位能儘量提供給新生,
條文部份如果有爭議,我們會再找研教組研究.住宿組會從寬解釋.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從寬解釋??那表示我不用擔心這學期被趕出宿舍囉,

謝謝住宿組工作人員的回答,我想這次的事情應該可以讓住宿

組對於相關法規做更細緻的規定。我也理解住宿組想盡量為新生

提供床位的用意,但其實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休學,這些休學的床位

都可以提供給新生,或是有人因復學而使用,所以其實加加減減,應該

不會損及新生住宿的權益。

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61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22]
dow
2004-05-05 00:28:42 UTC
Permalink
Post by jd
Post by dow
這位同學的說法,非常有價值,住宿組的用意是希望能讓床位能儘量提供給新生,
條文部份如果有爭議,我們會再找研教組研究.住宿組會從寬解釋.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從寬解釋??那表示我不用擔心這學期被趕出宿舍囉,
謝謝住宿組工作人員的回答,我想這次的事情應該可以讓住宿
組對於相關法規做更細緻的規定。我也理解住宿組想盡量為新生
提供床位的用意,但其實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休學,這些休學的床位
都可以提供給新生,或是有人因復學而使用,所以其實加加減減,應該
不會損及新生住宿的權益。
?
不過你還是要到住宿組辦保留,否則腦屆時資料會隨學號89的一起?除--
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140.112.162.157] [Login: **] [Post: **]
jd
2004-05-06 14:42:31 UTC
Permalink
Post by dow
Post by jd
從寬解釋??那表示我不用擔心這學期被趕出宿舍囉,
謝謝住宿組工作人員的回答,我想這次的事情應該可以讓住宿
組對於相關法規做更細緻的規定。我也理解住宿組想盡量為新生
提供床位的用意,但其實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休學,這些休學的床位
都可以提供給新生,或是有人因復學而使用,所以其實加加減減,應該
不會損及新生住宿的權益。
?
不過你還是要到住宿組辦保留,否則腦屆時資料會隨學號89的一起?除--
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
感謝住宿組人員辛苦的回答,謝謝!!
--
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1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23]
Loading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