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d
2004-04-22 14:46:00 UTC
我看了一下住宿組的住宿法規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希望住宿組人員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問,
我的情況之前我已經描述過了,希望住宿組的服務人員
可以幫我解答一下,住宿組之所以認為我只能住到這個
學期是根據哪一條規定,之前住宿組的回答我想應該是
以第二條為標準,但是我也說過,休學不算在正常修業
年限中,所以我的正常修業年限是到明年六月,希望住宿
組人員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好嗎??就算要我退宿,也應該
讓我知道是依照什麼規定吧.......
--
[m☆ [Origin:椰林風情] [From: g3-110.g3.ntu.edu.tw] [Login: **] [Post: 15]
第 十七 條 住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辦理退宿:
一、住宿契約期滿。
二、大學部或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。
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。
希望住宿組人員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問,
我的情況之前我已經描述過了,希望住宿組的服務人員
可以幫我解答一下,住宿組之所以認為我只能住到這個
學期是根據哪一條規定,之前住宿組的回答我想應該是
以第二條為標準,但是我也說過,休學不算在正常修業
年限中,所以我的正常修業年限是到明年六月,希望住宿
組人員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好嗎??就算要我退宿,也應該
讓我知道是依照什麼規定吧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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